第(3/3)页 既然离开了他,也把他的金卡还回去了,那么自己要找到一份工作,最起码要能养活自己。 溜达了半天,最后安小夕决定在一家酒吧留下来。 这家酒吧叫“执念”,里面装饰很简单,却经常是爆满。 正因为如此,人手短缺,安小夕进去后,正好做个酒水推销员。 每个月有基本工资,推销出去酒水有提成,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这么好的工作,安小夕当然求之不得了。 安小夕在意的,倒不是什么酬劳。只要管吃管住,她很知足了。 她更加在意的,是这家酒吧的驻场十分有意思。 她可以在这里听到各种各样的歌曲,锻炼自己的基本功,也为自己的演艺事业打下基础。 每天的生活很简单,挣钱不多,却也足够她花,工作有点累,却让她觉得充实。 或许,这才是她应该有的生活。 安小夕在台下,听着那个大牌驻场在唱自己那首红的不行的《执手天涯》。 熟悉的旋律在整个酒吧回荡,台下的客人纷纷叫好。 安小夕分不清,他们到底是喜欢这首歌,还是喜欢唱这首歌的人。 不过至少证明,她这首歌是很成功的。 安小夕微笑着,坐在椅子,闭眼仔细的聆听。 她修长的脖颈间,垂着一条银色项链,而项链的最下端,是那颗银质的纽扣。 她终究还是把他的纽扣做成了项链,戴在身。 让他的心脏离自己的心脏最近,也算是想念他的一种方式吧。 “小夕,这边来客人了,你招待一下!”阿伟对安小夕招呼着。 小夕连忙回过神来,利索的跑到门口去接应。 阿伟酒吧里做推销酒水的小妹,见安小夕刚刚来酒吧工作,便对她十分照顾,刚开始的时候,小夕根本不会推销酒水,还是她一点一点教小夕做的。 现在,两个人已经成了较要好的朋友,在酒吧里工作,多少还能照应一下。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