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也罢,今天就趁着这特别的心情做一点儿特别的事情吧!” 任奕帆在小的时候,可是他们大院儿里的孩子王,所有的人都愿意和他一起玩儿,都愿意听他的安排。 他们一起去野外将树枝插在地上当围了一个圈,当做帐篷,叶子可以给他们遮蔽阳光。 他们去野外抓蚱蜢,去偷儿枣儿,去买那些玩具手枪和刀刀剑剑,然后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组建一个帮派。 如果他说不和谁谁谁一起玩儿,那个小孩儿还会伤心好几天,然后买一些零食来巴结他。 因为他们在玩儿游戏的时候,任奕帆会照顾好每一个人的感受,每一个人都能在他所组织的游戏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也许这就是人类所需要的归属感吧。 可那是以前,现在,儿时的那些伙伴儿,大部分都已经消散在茫茫人海中了,留下来的那些人,也已经和以前大有不同。 人还是那个人,只不过味道却不再是原来的味道。 现在的任奕帆,自从他父亲白手起家之后,一切都改变了,他在不知不觉间,感觉到以前的朋友和自己有了隔阂。 他不知道这个隔阂是什么,可是他明白,他已经很难完全融入到原先的那个圈子了。 任奕帆站立在天桥上回想往事,不禁自嘲道: “看看我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了,被社会磨平了棱角,人和人之间变得越来越相似。” “不行,既然今天我又要离开了,我得做点儿特别的日子,打破以往的生活轨迹。” 紧接着,他便走下了天桥,进了一家小超市,在里面买了一些卤菜,豆干儿啊、凉拌猪蹄子、一些凉拌素菜,鸭脖和鸭架之类的。 临走前还不忘打包了两份米饭,然后结账的时候又在柜台买了一瓶一百多块钱的葡萄酒和两个高脚杯。 老李给的钱他一份不剩的全花光了。 出了大门,他看见门口儿有个流浪汉,身边就是他的家,用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和铺成的一张床。 任奕帆便走了过去,对着坐在地上的流浪汉说道。 “来,今天咱俩儿喝点儿!” 说着便把东西都放到了地上,然后又看见他光着脚。 “这大冬天的,你的鞋呢?等着啊,我去给你买一双。” 任奕帆转过头儿,朝着超市对面的批发市场走去。 十分钟过后,提着一个白色的购物袋便走了回来。 “来穿上吧~”任奕帆将袋子递给了流浪汉。 接过袋子,抹了抹眼泪,将一双棉袜套在了那早已冻红了的双脚之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