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再见-《王大伦的演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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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他就听高小松说过他的女朋友是一名歌手,他见过海报,认识这位女歌手,但显然眼前这个漂亮女子显然不是那位女歌手,而且高小松的介绍不是女朋友,居然是未婚妻?

    高小松拉着沈欢的手,笑道:“我们是三天前刚刚认识的,不过今天早上我已经向沈欢正式求婚了,等咱们这部电影杀青后就办婚礼。另外,我打算把我们电影中女主角的名字改成欢子,我要用我第一部电影来纪念我和沈欢的感情。”

    三天?求婚?

    王大伦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真想跟这对腻歪的男女说,你们城里人真会玩!不过当着沈欢的面,他还是很有礼貌的道:“恭喜你们!”

    “谢谢!”

    虽说此时的高小松没有发胖,看上去骨骼还比较清奇,但底子摆在那里,长的实在不怎么的,跟青春、靓丽且又不失性感的沈欢坐在一起,说实话真的很不相配。

    “来,先喝点。”

    桌上摆着一瓶高小松平时喜欢喝的威士忌,高小松帮他杯子里夹了两块冰块,倒了小半杯,端起杯子笑得跟朵菊花似的道:“祝福我吧!”

    王大伦拿起杯子扫一眼桌上,除了一个果盘,就没啥吃的东西了,不由蛋疼道:“就这么干喝呀?”

    “哦,搞点下酒菜是吗?你小子一看就是土鳖!”高小松笑道,马上叫来服务员,吩咐上点小吃。

    土鳖就土鳖呗,他一向不忌讳自己农村出身,端起杯子敬了高小松和沈欢一杯,表达了一下祝福。

    服务员很快就端来一大堆小吃,品种还挺丰富的,有花生、凤爪、卤牛肉、鹌鹑蛋煮香干等等,都是不错的下酒菜,看来凡事都要结合中国特色才能有市场,他挺满意的。

    “他们什么时候到?”喝了两杯酒,还不见人来,他不由道。

    高小松抬腕看了看手表道:“这才五点刚过,说好了五点半,是你来早了。”

    “哦,我还以为是五点钟呢。”

    “那一定是你听错了,幸亏今天我跟沈欢来得早。”

    “那我岂不是打扰你们了?”

    “你才知道呀?来,喝酒!”

    一边喝酒,高小松眉飞色舞地说起他跟他现在的未婚妻相识的经过。

    原来沈欢还真是大学生,京城经贸大学大四的学生,校花那是肯定的,没几天就要毕业了。就在王大伦去湘省的那天,高小松这货刚好开车经过经贸大学门口的时候,恰好看到了沈欢,据他说是一见钟情,但王大伦以为这货是见色起意,各种托人总算找到一个沈欢的朋友,并且约出来见面。一个女大学生,一个是音乐才子,就这么相识相恋了,到了今天早上,也就是他们相识的第三天,高小松向刚起床的沈欢道:“我们结婚吧。”沈欢同意了,于是女朋友便成了未婚妻。

    且不说这种闪电式的感情牢不牢靠,就高小松这种速战速决的行事方式他是既羡慕又欣赏,脑子里想着哪一天自己也能对范子怡说这样的话。

    正聊着,包厢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高高瘦瘦,长发披肩,一张脸老长的男子,王大伦尽管和他第一次见面,但这位眼下太著名了,他连忙跟着高小松俩口子站起来招呼。

    正欲跟濮树握手,这时从他的走后露出一张灵动的脸,王大伦顿时愣住了,惊讶道:“怎么会是你呀?”

    “为什么不会是我?”声音带着点沙哑。

    “你们认识啊?”高小松有些惊讶,继而一拍脑门道:“哦,我都忘了你们刚刚合作过。对了,小逊你怎么跟老濮走一块儿去啦?”

    “正好在门口遇上濮哥。”周逊道。

    “哦,不好意思,你好。”王大伦这才想起跟濮树握手,抱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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