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有罪论-《不想做女团的作者不是好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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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梦琦慌张的左看右看,等发现队友们都等着她的回答之后,更是慌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了,细声细气的回答:“我……就是这么想的啊……一般来说,挨打,不都是因为做错了事吗?”

    姜瑜眉毛一竖,加大音量,双手用力按着展梦琦的肩膀,对她说:“暴力解决问题是最下乘的解决方式!尤其以强力的一方面对弱小一方,最为人所不齿!这个博主遭遇的是家暴,不是挨打!”

    展梦琦浑身一震,愣在那里,什么话都不会说了。

    姜瑜还要说什么,宁飞扬伸手扯了扯她的衣角:“你不要这么激动把她吓着了,好好说话。”

    姜瑜抿了抿嘴唇,松开抓着展梦琦的手,叹了口气,抬手揉了一下头发,用小了不少的音量说:“我跟你讲个故事吧。”

    “这是我出道之前,亲眼见过的一件事。”

    “你们都知道,我是已经出道了的女团成员,但是我们的团队,在刚刚成立的那段时间,待遇非常差,经纪人身兼数职,帮我们统筹安排,才能勉强接到活动,不至于饿死。”

    “那段时间,我们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去租用专用的练习室,我们全队成员,连一个像这间练习室的小房间都没有,还是经纪人找了不少熟人,跟一个地下乐队借的场地,每天能匀给我们三个小时的练习时间。”

    “那个小空间在一栋破旧商场的地下二层,由一间仓库改造,里面没有落地镜,还是我们自己去外面买的穿衣镜拼起来,才能检查舞蹈队形走位和动作。”

    “在我们练习的时候,那个乐团的成员就在隔壁的小房间休息。”

    “乐团一共五位成员,主唱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姐姐,地下仓库是她出钱租的,她是我们经纪人以前的高中同学,也是看在她的面子上,乐团才肯把地下室租给我们用。”

    “我们在练习的时候一直以为,既然地下室的拥有者出借了使用权,乐团其他成员都不会有意见,所以用的心安理得。”

    “直到有一天,我因为忘了东西在地下室,返回去拿,看见那个主唱小姐姐,被她的那个贝斯手男朋友,按在墙角殴打,用他的贝斯,那个小姐姐出钱买的贝斯,一下一下的,往她身上砸。”

    说到这里,姜瑜的表情有了明显的变化,整个人像是陷入了回忆般,眼神放空,仿佛再一次看见了当时的景象,双手抬起,抱住了自己的胳膊,连声音都有些颤抖。

    “我当时吓傻了,坐在楼梯口捂着嘴不敢出声,因为当时在场的,不止是他们俩,他们全部的队友,都在,其他人就在旁边,有的抽烟,有的玩手机,还有的就笑着看那个小姐姐被打,然后哈哈笑——”

    “哎呀,谁让你把地下室借出去不跟我们打招呼的,还不允许我们跟那几个妹妹聊天,我们就聊聊又不会干啥,就算是干啥了也是你情我愿的事,你管这么多,阿白怎么可能不生气?他最讨厌别人管到自己头上啦,哈哈哈,老虎尾巴你也敢踩,这下挨打了吧?阿白好像很生气欸,比上次下手重,说不定等会儿得叫120了哈哈哈哈……”

    最后一段话,姜瑜压低了声线,刻意模仿了男生的声音,即便模仿的并不像,但还是让展梦琦抖了一下,并再次往后缩了缩。

    “不……不会吧……”

    姜瑜眼眶泛红,看着展梦琦:“那个画面我记了好几个月!从那天起,我就跟经纪人反应了这件事,我们再没有去过那家地下室,另外找了一个舞蹈工作室练习舞蹈。”

    “就在半年前,我确定来参加百社计划202之后,我们经纪人悄悄找到我,问我还记不记得那个姐姐。”

    “她跟我说,那个姐姐第三次因为挨打流产,再也不能怀孕,结果被男朋友甩了,第二天从二十一楼一跃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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